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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皖中医药发展秘〔2023〕25号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省直各有关机构:

    为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根据国家中医药局等8部门《“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国中医药综发〔2022〕10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工作方案》(皖办发〔2017〕36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行动方案

    为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8部门《“十四五”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安徽省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大力实施安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深入挖掘安徽中医药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加大安徽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为安徽中医药振兴发展厚植文化土壤,为健康安徽建设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注入中医药文化动力,为安徽文化传承发展贡献中医药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我省中医药文化弘扬机制基本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阵地更加巩固,中医药文化研究成果更加丰硕,中医药文化传播队伍更加壮大,中医药海外传播不断加强。创建2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10个省级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200个中医药文化知识角。培养50名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和200名基层中医药文化传播骨干,举办3次全省中医药健康科普大赛,开展300次中医药文化科普宣讲活动,我省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到25%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和基地

    1.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场所建设。加快推进安徽省中医药博物馆选址立项、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建设,系统梳理安徽中医药文化遗存,广泛搜集散在民间的中医药文物,发挥中医药博物馆在中医药社会教育、文化服务等方面的功能。鼓励各地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医药主题公园、中医药文化一条街等,使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活。

    2.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发掘安徽中医药文化资源,建设以新安医学、华佗医学为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重点建设亳州市华佗纪念馆、新安医学文化馆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继续推进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建设,加强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文化功能和设施设备、专业队伍建设,发挥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和传播主阵地作用。

    3.打造中医药会展平台。办好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和中国(黄山)新安医学发展大会,推介安徽中医药产品,提升“北华佗、南新安”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以点带面,打造安徽中医药文化知名品牌。

    4.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我省生态旅游资源和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产业、农林产业融合发展,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线路,促进生态旅游向文化休闲旅游转型。加强我省国家级中医药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大力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服务品牌。

   (二)加强“北华佗、南新安”安徽中医药文化传承

    5.传承安徽中医药文化。加强老庄文化、徽文化与中医药文化的历史渊源研究,深入阐释“北华佗、南新安”的时代价值,凝炼安徽中医药文化的特色标识。

    6.加强中医药典籍保护传承。以安徽中医药大学等中医药古籍馆藏重点单位为依托,建立中医药古籍保护修复基地,改善保护设施和馆藏条件,不断提升中医药古籍保护利用和公共服务能力。重视以“北华佗、南新安”为代表的本省中医药古籍文献精华的挖掘整理、研究出版和数字化保护,整理、研究、利用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诊疗经验,编辑出版一批富有安徽文化特色的研究成果。

    7.加强中医药“非遗”及流派保护和传承。积极申报国家级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建立我省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动传统医药类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保护体系建设。加强中医流派工作室建设,传承传统中医药技艺,培养一批创新型中医药学术流派继承人。实地调查活态化中医药传统知识项目,建立传统知识项目登记和认定管理长效机制,对中医药传统知识项目实施有效保护和转化运用。

   (三)扩大中医药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8.创作中医药文化产品。组织力量创作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充分利用数字出版、短视频、动漫等载体宣传中医药文化,整理推出一批具有安徽元素的中医药经典和中医药名家故事。以中医药名家典故等为题材,开展中医药文艺和影视作品创作,筹划拍摄大型纪录片《新安医学》和《华佗医学》。

    9.推广中医健身方法。开展群众性中医养生保健活动,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在机关、学校和基层社区推广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等中医健身方法,指导群众科学运用中医药方法强身健体。

    10.提供特色中医药文化服务。推动中医药文化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深化中医药机构中医药文化建设,涵养中医药行业文化。中医药机构要定期开展社会开放日活动,让群众参与体质辨识、针灸推拿、中药识别等体验活动。

   (四)开展中医药科普

    11.采取多种方式,扩大优质中医药科普内容的覆盖面,通过开展义诊、讲座、体验、展览展示、巡讲、文化作品征集、知识大赛等形式,广泛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和健康养生知识,提高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传播正确、规范的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设名中医大讲堂,实施“千名医师讲中医”计划。

    12.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将中医药文化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重要内容,有机融入教师培训课程中,提高教师相关知识水平。鼓励在中小学设立中医药文化知识长廊、文化角,开辟中药种植园等中医药文化体验场所,厚植中医药发展的土壤。

    13.开展安徽省中医药宣传周活动。每年9月的第二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中医药科普、文化知识传播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技术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宣传周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普及中医药文化及养生保健知识。

    14.壮大中医药文化传播队伍。加强各级中医药机构文化宣传骨干力量配备,积极培养、选拔、聘用中医药文化和宣传骨干,不断充实专业队伍力量。遴选优秀中医药文化专家,充实省市级中医药文化专家库。健全完善中医药文化传播工作制度,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突出、影响广泛的中医药文化传播队伍。

   (五)促进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

    15.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发挥省针灸医院国家中医药(针灸)国际合作基地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广泛吸引海外留学生来皖接受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参加临床实习及暑期修学旅游等。重视发挥中医药在援外医疗中的作用,提升安徽中医药海外影响力。

    16.推动中医药文化“走出去”。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切入点,借助孔子学院、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现有平台,打造外宣窗口阵地,建设安徽中医药中英文网站,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支持我省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技研发等机构,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我省高校走出去申办中医孔子学院或在已有孔子学院基础上开设中医学堂,支持我省中医药大学和中医医院与国际医学院校建立教育合作关系,赴境外开办中医药服务机构。

    17.发展涉外中医药文化旅游。支持在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和省内中医药保健文化氛围浓厚的地区建设以“康复理疗、养生保健、药膳食疗”为核心的国际养生保健旅游基地,推动涉外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作的重大意义,各相关部门特别是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机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将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精心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要定期对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督促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投入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程项目的建设,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中医药文化工作长效机制。

   (三)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工作的好经验、新进展、新成效,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中医药文化宣传和养生保健知识普及纳入主流媒体公益性宣传的内容,推动形成中医药文化弘扬传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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