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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培训班纪要

<DIV>&nbsp;&nbsp;&nbsp; 中华医学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培训班2008年12月22至23日在北京召开,全国各省市195个医学会共374人参加了培训,其中还有部分疾控部门和临床专家代表。 </DIV>
<DIV>&nbsp;&nbsp;&nbsp; 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华医学会对此次培训班非常重视。出席培训班开幕式的领导和专家有:卫生部疾控局白呼群副局长、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汪建荣副司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杨维中副主任、卫生部疾控局免疫规划处杨峰副处长、CDC免疫规划中心王华庆副主任、CDC免疫规划中心异常反应监测室刘大卫主任、中华医学会吴明江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华医学会杨民副秘书长。开幕式由杨民副秘书长主持,吴明江副会长兼秘书长、白呼群副局长先后在开幕式上做重要讲话。汪建荣、杨峰、王华庆、刘大为等领导和专家分别从不同角度围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做了专题讲座。 </DIV>
<DIV>&nbsp;&nbsp;&nbsp; 吴明江副会长兼秘书长在开幕式上首先做重要讲话,他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是政府交办的又一项新的技术鉴定任务,承担这项任务对我们来讲是又一次挑战和机遇,压力确实很大。但是,医学会是荟萃医学领域学术带头人和最高技术人才的学术团体,组织同行评议性的专业技术鉴定是我们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各地医学会应积极加强与地方疾控、药监部门沟通联系,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和帮助的同时,以一个班子、两块牌子、分工负责的方式尽快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办公室,抓紧充实专家库,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组织人员培训等。他指出,虽然两种鉴定在程序、性质、内容和方法上有所不同,但医学会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方面的实践经验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鉴定是有借鉴作用的,同样要依靠专家的力量,同样要严格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医学会在组织这项鉴定工作时始终要坚持程序合法,这样才能保证鉴定结论的合法性。他在充分肯定医学会开展医鉴工作六年多来,鉴定专家和医鉴工作人员队伍成长壮大、取得突出成绩、奠定良好的鉴定工作基础的同时,也提出,对这项新的鉴定任务,既要借鉴过去医鉴工作的经验及好的工作方法,又要注意克服经验主义,力戒骄傲,虚心学习,及时研究归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探案此项鉴定工作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新经验,不断积累经验,不断完善我们的鉴定工作。 </DIV>
<DIV>&nbsp;&nbsp;&nbsp; 卫生部疾控局白呼群副局长在开幕式上首先谈到的是,实施预防接种是防控传染病最为经济有效的手段,因此,国家斥巨资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对于保障国民健康、增强国民身体素质,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必然因接种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的增加,出现异常反应的几率可能会有所增加,鉴定工作的重要性也会越来越突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是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法定行为,在保护了绝大多数儿童健康的同时,也会有极少数人要承担发生异常反应的损害和风险。对此,为尽量在基层及时尽快解决及处理相关问题,各地疾控部门接到疑似异常反应报告后,都必须首先开展调查诊断工作。绝大多数疑似异常反应,经调查诊断都能做出明确的结论。《办法》规定,受种者或者监护人、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结论有争议的,才可以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他希望医学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维护受种者权益,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他表示,为配合好鉴定工作,卫生部疾控局已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工作,配合医学会做好鉴定工作,使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开展。 </DIV>
<DIV>&nbsp;&nbsp;&nbsp; 汪建荣副司长在专题讲座中,就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的立法思想、背景做了阐述。他说,该《办法》是参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制定的,其立法思想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一样的,都是为了给老百姓伸张权力的机会,都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为什么仍交给医学会负责组织的疑问,汪副司长专门做了详细并充满感情的解释说明。从对医学会组织结构、工作能力的客观评价,到对六年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取得的成绩的充分肯定,最后他说,这一切都提示,这项鉴定工作交给医学会承担,对政府、对老百姓来说,都应该是成本相应最低,却可达到效率最大化的决策。他说,卫生部相信医学会一定能够克服困难,承担并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接着,他用较大篇幅,对医学会提出的有关组织结构、鉴定程序、专家库设置及鉴定结论的表述等一系列问题一一做了解答。杨峰副处长在讲座中对预防接种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了系统介绍和讲解.他讲课的内容为三方面: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预防接种法律制度特征及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有关规定。他重点强调了调查诊断结论必须是由疾控部门成立的调查诊断小组做出的,但医学会在组织鉴定时,对调查诊断结论是可以质疑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主要应考虑三个要素:一是疫苗是否存在问题,二是损害结果与疫苗接种是否有关,三是接种方自身是否存在疾病,CDC王华庆研究员的专题讲座,主要就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环节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并分别讲解了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加重反应\Jb因性反应等鉴定中可能遇见的各种不同情形。 </DIV>
<DIV>&nbsp;&nbsp;&nbsp; CDC刘大卫研究员针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谈了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发生原因;②常见的疑似异常反应;③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因果关联评估:④各种疫苗及其不良反应。 </DIV>
<DIV>&nbsp;&nbsp;&nbsp; 培训班最后,中华医学会医鉴办臧焰主任向大家介绍了11月25日中华医学会召开部分省医学会座谈会,就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必须解决的机构、人员、专家库及主要鉴定程序等问题的讨论商议结果,并就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书格式、及鉴定结论的分析表述的统一要求及规范做了简要说明。 </DIV>
<DIV>&nbsp;&nbsp;&nbsp; 培训班在严肃、认真、活跃的气氛中,经过短短两天的紧张学习培训后结束。参加培训人员普遍反映,此次培训活动使我们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方面,对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预防接种工作及其管理方面的内容及异常反应鉴定工作面临的各种复杂情况,都有了系统的初步了解,收获较大。表示回去后不会消极等待,而是要树立信心积极沟通,着力争取得到地方政府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同时,对具体操作上的一些尚不明确之处,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逐渐摸索和规范。继续发扬从事医鉴工作一贯坚持的百折不挠、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把政府交办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做好。(方力&nbsp; 整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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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right>中华医学会医鉴办</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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