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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皖继委办〔2016〕12号
 
各市、省管县卫生计生委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属及医学高等院校附属医院,有关学术团体:

  为做好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学科

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康复医学、全科医学、中医药学。

  二、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途径

  (一)各市、广德县、宿松县医疗卫生单位(含学、协会)向所在地继教管理部门申报。

  (二)省医学会、省护理学会、省口腔医学会、省预防医学会、省医院协会、省医师协会,高等医学院校和省直医疗卫生单位直接向省继教办申报。

  (三)中医药学项目报送由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发展处)另行通知。

  三、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皖继委〔2007〕6号)的要求,结合2016年各级继教项目督导结果,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形式审查和上报工作。省继教办做好项目汇总,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再提交评审会。

  (一)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需要新增申请账号和密码者请与省继教办联系。

  (二)项目申办单位请登陆“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ahscme.cn)”,点击“项目管理”-“省市级项目”,输入账号与密码后进入系统申报项目。项目申报成功后直接通过系统打印《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或《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三)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2016年批准公布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并已规范执行;二是项目执行后的全套资料已按规定限时报送省继教办备案。

  (四)各申办单位要按照项目内容安排培训时间。项目举办期限不含报到时间,每天培训时间以8学时计算,6学时1分。如每天安排10学时,满3天,可授予5学分。该类项目经评审通过并公布后,将接受省继教办的全程监督。 

  (五)同一项目可同时申请国家级与省级继教项目,但批准公布为国家级继教项目后,将不再列入省级继教项目。

  (六)中央财政支持的医改重大专项卫生人员培训项目按照《关于加强财政支持的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卫科秘〔2012〕366号)执行。

  四、新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备案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之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五、网上申报的新项目经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通过系统打印的《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1份)、《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1份)须按照申报途径,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一并报送省继教办。其中,项目申报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3日,项目备案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项目汇总表同时以Excel格式发送到省继教办电子信箱(ahjsb@sina.com)。

  报送地址:合肥市永红路15号,安徽省医学会二楼省继教办    

  联系电话:0551-62829118

  

  附件: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抄送:安徽省卫计委科教处、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人社厅专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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