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省直管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医学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委直属单位及相关学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研究决定,批准公布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755项(含2024年中医项目138项,详情请登录“安徽省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查询)。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办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应按照皖继委〔2015〕1号文件规定,通过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ahscme.cn)做好项目申办、项目审核、信息反馈和学分授予的全过程管理。申办单位须提前2周将项目办班通知及日程安排报送省继教办,并在项目举办结束后1个月内网上反馈项目执行情况,同时将所有学员名册、原始签到薄(半日签到)各1份报送省继教办核查存档(见附件1、2)。电子学分办理流程见附件3。
二、各申办单位应严格遵守项目管理规定,不得更改项目编号、名称、负责人、内容及授予学分等项目信息。如举办继教项目时间、地点或师资变更的,必须在项目举办前一个月书面上报省继教办批准。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和考试(考核)等制度,不得违规收费和违规授分。所有项目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不得跨年度举办。项目的网上执行情况反馈必须在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凡经批准公布的项目当年没有举办或未按规定举办与备案者,将自动取消备案资格,并暂停下一年度新项目申报。
三、本年度项目现场督导工作仍着重对项目学时、内容、师资、签到及考勤考核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通报结果。督导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评审依据,严重违规者将直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各项目申办单位应主动接受省、市两级继教委的监督管理。省继教办对批准的项目按照10%比例抽查;各市继教委员会对批准在辖区内举办的项目至少按20%比例抽查,各市填写“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评估表”(见附件4),于2024年12月20日前集中报送省继教办。
四、面授项目原则上以线下方式举办,如有特殊情况改为线上形式举办,需向上一级单位提交书面申请,逐级审核备案,加强全过程管理与督查。
五、为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县级及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分比例由各市结合实际规定,可不限于I、Ⅱ类学分分类,可适当提高远程学分占比。
六、省级继教项目举办单位应在办班通知上特别提示学员,参加学习时务必携带继教IC卡或提供继教IC卡号,以保证顺利获取项目学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卫健委科教处 杨昱
电话:0551-62998587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217室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发展处 祝劲松
电话:0551-62998560,传真:0551-62998563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242室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陈孟夏
电话(传真):0551-62829118
邮箱:ahsjjb@163.com
地址:合肥市龚湾路15号省医学会210室,邮政编码:230061
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上述单位联系。
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