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及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广德县、宿松县卫生计生委,各医学高等院校及附属医院,有关省直卫生单位及学术团体:
依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及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研究决定,批准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632项(其中中医项目103项),现予以公布(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三、各申办单位要严格遵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内容等项目相关信息。如确有客观原因导致时间、地点或师资变更的,必须在项目举办前一个月报省继教办批准。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和考试(考核)等相关制度,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授予的学分等,不得任意增删培训内容,不得乱发学分。项目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实施,不得跨年度举办。项目的网上执行情况反馈必须在2018年1月5日前完成,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凡经批准公布的项目当年没有举办或未按规定举办与备案,该项目自动取消,拟下一年举办必须重新申报。
五、省级继教项目举办单位应在办班通知上特别提示学员,在参加学习时务必携带继教IC卡或提供继教IC卡号,以保证顺利获取项目学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杨昱
电话(传真):0551-62998532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329号504室
联系人:省中医药局中医药发展处 祝劲松
电话:0551-62998560,传真:0551-62998563
合肥市长江西路329号516室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兼传真):0551-62829118
地址:合肥市永红路15号省医学会二楼,邮政编码:230061
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上述单位联系。
附件:1.安徽省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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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抽查评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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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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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徽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签到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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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电子学分办理流程.doc
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抄送: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人事处、中医药发展处,省人社厅专技处